因應自主學習日、兒童節及清明節等連續假期,原訂 111/04/05 為單位請款送件截止日,往後調整至111/04/07,付款日則順延至 111/04/20。

2022 年 3 月 2 日 會計室

說 明:

  1. 因應自主學習日、兒童節及清明節等連續假期(4/1~4/5),為利帳務處理及納管組付款,該次請款期往後調整至 111/04/07截止請款收件,付款日則順延至 111/04/20。
  2. 請各單位於 111/04/07下班前將憑證送至會計室,依「弘光科技大學經費核銷請款期程準則」,該次廠商款項付款日為111/05/15;個人款項付款日為 111/04/20。
  3. 學校專任教職員薪資及3%工讀金,維持於111/4/15 給付。
  4. 其他特殊或合約另有載明到期日者則依合約約定,並請事先來電告知會計承辦。
  5. 有特殊情況無法配合上述送件日期者,請洽會計室承辦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
 

會計室 敬上